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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出现瑕疵要怎么办?

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chengduxs.com/   时间:2022-02-25 1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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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无完人,无论什么样的事物,都有相应的瑕疵和不足。即使在今天的法制社会,即使是法律也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所以私人之间约定的契约难免会有瑕疵。如何处理合同内容中的瑕疵?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合同内容瑕疵如何处理

  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对于欠缺的合同其他内容,首先应当考虑当事人共同的真意,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当事人对合同其他内容达不成协议时就要由法官推定当事人的意图进行补充,并且应按照一定的规则来确定合同的其他内容,即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应该按照进行合同法补充。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案例:

  “半张纸”合同引起讼争

  家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王晓近日拿着一纸“借条”到鄞州区法院起诉,称借款到期后被告李小芬未向原告归还借款,亦未支付利息。因被告李小芬与被告刘新明原系夫妻关系,于 2008年8月1日离婚,而本案讼争的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小芬、刘新明共同归还原告借款40万元并支付利息6000元,被告大港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借条载明“今借40万元,利息为6000元每月,还款期限为半年”。该借条右下方有担保人大港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及董事长王某的个人印鉴章,并有“担保期限至本息还清止”的字样。

  李小芬对借款事实不持异议,但“担保人”大港公司的负责人却大呼冤枉。大港公司负责人称:刘新明系公司员工。李小芬当时是要求大港公司为其丈夫刘新明出具“收入证明”交给银行购房,故公司财务出具了一份“收入证明”给李小芬。后王晓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才知道这纸“收入证明”被李小芬改头换面成了“借条”,自己也成了“担保人”。大港公司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合同的外观瑕疵成为定案依据

  鄞州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借条”系变造形成。一是“借条”形式及书写笔迹有异。“借条”上所载借款人“李小芬”的落款在“借条”的左下方,明显不符合一般出具借条的书写习惯。实践中出具借条时,“借款人”一般落款在“借条”右下方,若存在保证人,保证人签章一般落款在借条的左下方。而本案争议借条大港公司的三枚签章却在“借条”的右下方。再者,该“借条”主文及“借款人”、“担保人”字样由一人书写,而大港公司名称的字样又由另一人书写,担保期限的相关内容笔迹较其他内容明显浅淡,加之该份“借条”有裁剪痕迹。基于这一原因,法官首先对该份借条的真实性产生了内心合理怀疑。二是李小芬及大港公司会计的证言对“借条”可能系变造能相互印证。根据李小芬与大港公司会计在公安笔录中的陈述证实:王晓所提供的“借条”系李小芬找大港公司的会计要求出具收入证明,在大港公司出具收入证明后,李小芬将收入证明的上部裁掉后写上了“借条”的相关内容,包括落款处的“借款人”、“担保人”,最终形成本案讼争的载体“借条”。

  在“借条”存在诸多瑕疵的情况下,法官最终认定“借条”是由“收入证明”变造而来。原告王晓虽有接受大港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但并未与大港公司联系,也未与大港公司就本案借款担保事项达成合意,该担保行为不能成立,故大港公司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当双方约定的合同存在瑕疵时,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采取的方法是签订补充合同说明瑕疵,而不是选择修改合同,因为这样做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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